事件回顾:2011年1月,华为以摩托罗拉与诺基亚西门子的交易有可能将自己的技术进行转让为由,将摩托罗拉告上法庭。
华为表示,从2000年起,华为与摩托罗拉在无线接入、核心网等多个领域开展广泛合作,摩托罗拉在华为无线网络产品上印上自有品牌标识,然后向客户销售。这背后是逾万名华为工程师开发相关知识产权和产品的辛勤努力。
华为认为,摩托罗拉将无线业务部门出售给诺基亚西门子,并将一些从华为获取的技术转移给诺西,这一行为是非法的。华为要求法庭阻止此次技术转移,直到问题得到仲裁。
美国中部时间2011年2月22日,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就华为起诉摩托罗拉公司和诺基亚西门子公司一案,正式作出裁决,颁发了初步禁止令。
相关事件:自2004年1月起,通领集团生产的漏电保护断路器(GFCI)开始销往美国市场,遭遇美国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强烈抵制。历时六年在美国连续遭遇四起知识产权官司诉讼。
2009年9月17日,通领集团被迫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起诉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经过345天的抗衡最终胜诉。
通领集团董事长陈伍胜接受采访表示,中国企业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产权为目标,这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科学发展之路。
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华为状告摩托罗拉的事件的上演,再次让人们看到了美国对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的不尊重,但随着祖国的发展壮大,中国的民族企业已经成长壮大,敢于和一贯霸道的美国企业说不,敢于和他们在法律面前一较高低。
在此之前,多起中国企业对美国企业的对簿公堂都以败诉告终。
中国企业败诉美国企业的事件:2009年,温州通领科技集团在与美国企业莱伏顿在中国本土的法律较量中一审败诉。对通领科技为代表的落地漏电保护开关插座企业的生存环境,给我国出口型企业的发展蒙上了阴影。
2007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纳思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纳思达”)“侵犯爱普生墨盒专利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涉案的爱普生专利有效,而调查所涉的纳思达等24家公司所出售的墨盒产品侵犯了爱普生专利,被禁止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意味着所有中国耗材企业的墨盒产品将会禁止在美国市场销售。
中国的企业已经渐渐开始拥有自主产权,不再依赖任何人,华为这种电子行业的大企业,势必带动更多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国内大企业的发展,不久的将来,人们会看到大批的拥有自主产权的中国电子元器件企业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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