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按照美国《1974年贸易法案》第301条的规定,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交了长达5800页的诉状,称中国政府给予新能源企业高额补贴以提高中国风电、太阳能的价格优势,影响美国就业,同时指责中国对外国企业参与招标采取歧视性限制,导致美国企业向中国出口的风机整机和关键零部件大幅下滑。10月15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启动对华清洁能源有关政策和措施的301调查。该项调查涉及我国风能、太阳能、高效电池和新能源汽车行业。按照惯例,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计划在90天内完成相关调查,如果相关投诉被证明有正当理由,则美国政府有可能寻求与中国进行双边磋商,并可能向WTO提出针对中国的起诉。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指出,美国对华301调查毫无道理,是“生意不好怨柜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认为,最近几年外资在中国风电市场的份额,尽管因厂商增多、竞争激烈而有所下降,但其绝对量保持了较大增长。据统计,2005年前,外资企业在华累计安装风电机组近54万千瓦,但2005~2009年5年间外资企业在华新安装的机组就达到535万千瓦,是《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前的10倍。其中美国GE公司2005年在中国销售并安装的风电机组仅为8万千瓦,而2009年当年新增装机就达到32万千瓦,是其在2005年的4倍之多。截至2010上半年,GE在华累计风电装机容量已达114万千瓦。
同时,作为一种集成的大型机电设备,风电机组包含了数量众多的零部件,有一大部分附加值高的关键零部件中国企业无法生产或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中国风电整机企业的全球采购为风电设备供应链上的国外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2009年,中国风电设备供应链零部件环节市场规模达到828亿元,其中仍需进口的零部件价值就达172亿元,占整个市场规模的21%。很多美国企业,包括铁姆肯、美国超导、艾默生、穆格、美孚等美国公司都从中国风电发展中获得了巨大利益。
对于风电项目招标,秦海岩指出,中国没有歧视外资的行为,中国企业和国外企业都是公平竞标。外资企业之所以份额下降,主要是因为跟中国风电设备供应商相比,国外风电设备供应商尽管在技术先进性和可靠性上有一定的优势,但其价格大大高于国内企业报价,在售后服务方面也不具优势。此外,外资企业在风机销售中,对中国一些客户的合理要求不予承诺;在一些招标项目中,不能严格按照中国的投标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投标。这些也是其难以中标的重要原因。
针对中国新能源产品的价格优势,华锐风电副总裁陶刚指出,大规模生产、人力成本、技术升级是中国新能源产品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以市场化和商业化运作降低新能源产品的成本,是中国对世界新能源发展的贡献。”
在补贴方面,秦海岩表示,中国近年来为推动产业发展,在风机制造的技术研发环节给予了一定补贴,但数额很少。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的诉讼申请报告中列举的政策和措施,有些政策是已经声明作废的;有些用词模棱两可,其中所列数据不准确,肆意夸大政策所起的作用,甚至将中国一事一议的做法当作长期政策加以罗列。而美国在指责中国提供补贴的同时,对自己给予本国新能源产业大规模资金补贴的事实却避而不谈。2009年实施的《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中,有许多内容涉及到美国新能源补贴,其中包括规定给予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商30%税收优惠政策。有关数据显示,今年1-9月,美国已经通过现金支付方式给新能源企业提供了46亿美元的补助,其中风电企业获得了30亿美元的补贴。
进入21世纪以来,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秦海岩指出,就风能而言,中国和美国是未来全球最主要的风能开发市场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全球最大的风电机组设备制造商前三中也各占据一席,供应链广泛、深切合作也为中、美两国企业认可。一方面,中国企业的设备出口国际市场,将加快供应链全球采购体系的建立,未来将出现更多“中国造”风机采用国外企业供应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国际企业间的合作、互助与共存关系将加强。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在美国等国外市场建立新的研发生产基地,将同时带去资金和技术,中外双方都将受益,也将为美国乃至全球的绿色就业做出重大贡献。如A-Power在内华达州的工厂建成后就将解决内华达州约1000人的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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