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峰会三项成果昭示全新开始
在哥本哈根会议闭幕之际,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表态对会议取得的成果感到满意,认为本次会议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一步,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开始”。
尽管还有更多的人表示不满意,甚至当协议通过时,会议现场就已经响起抗议的声音,但应当看到,《哥本哈根协议》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毫无疑问,将对全球气候变化走向产生重大影响。
参加此次会议的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也认为会议至少取得了三大成果:一是坚定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二是在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方面迈出了新的坚实步伐;三是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
而更具体的意义在于,未来的减排方向已经更为明确,协议也已把各国的义务大体框定下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得到了坚持。这个原则,正是反映各国气候谈判公平性的基石,也是今后继续进行谈判能够有所成就的基石。
同时,在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方面,向前迈进的步伐是清晰的。不少主要国家都确定了自己的减排目标,对于未来大幅度减少碳排放明确了承诺。另外,围绕着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方面,也有一些共识。
尽管不具法律约束力,但潘基文表示,他将尽力推动这一协议在2010年成为法律文件。并且明年1月1日,《哥本哈根协议》将“立即实行”。
依然要看到的是,《哥本哈根协议》所具有的局限性十分明显,许多国家甚至一些主要国家仍然对这份协议表示不满。这意味着,协议在交由这些国家的立法机构审核签署时,将面临重重困难,甚至根本不能通过。
已经结束的哥本哈根峰会,其未解决的难题将向后推延。但可想而知,各国在哥本哈根的博弈是如此激烈,未来的利益角力也不会变得轻松。如果说,《哥本哈根协议》是对哥本哈根峰会的一个交代,是目前各国相互让步妥协所能达到的程度,未来的气候谈判势必会更艰苦。这是整个国际社会所不得不直面的现实。
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新挑战,全球都需要时间去适应,也需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通力合作。哥本哈根峰会则让国际社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说,本次峰会所取得的成果远不只是一纸协议。正如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所副所长赵宏图所说:“哥本哈根不是终点,更多是一个新的起点。”
各方反应成功失败众说纷纭
对于一个聚集了13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领导人的“超级会议”,无论如何协调、照顾,不同的国家对会议的结果总会有不同的看法。
新加坡《联合早报》这样总结本次峰会:发展中国家、小国和环保组织对两周激辩所得到的结果深表失望,同声谴责;大国和联合国官员则认为已大有进展,取得“空前突破”。
这种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表述虽然部分符合会后各方的反应,却难免失之偏颇。
比如欧盟和德国就是例外。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说:“协议内容与我们的愿望相差甚远。”欧洲议会主席布泽克也在声明中表示,他对会议结果“相当失望”。他同时呼吁欧盟要继续向其他国家施加压力,争取达成一份“更加雄心勃勃的协议”。
德国总理默克尔也在会后表示,她是带着“矛盾的心情”同意了该协议的———因为如果不同意,唯一的选项将是让会议以失败告终,并表示:“这是步向世界气候新秩序的第一步,仅仅如此而已……”
当然,一些大国和联合国官员确实对本次峰会取得的成果表示了肯定。美国总统奥巴马形容新协议是“史无前例的突破”,并呼吁国内“顺势”推动国会通过气候法案,设定减排强制性目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执行秘书德布尔也称新协议令人“刮目相看”,但在2010年11月墨西哥举行下一轮气候大会之前,“我们有许多工作得做”。而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哥本哈根协议》则怨气十足。
苏丹、古巴、委内瑞拉和图瓦卢等国的代表声称,该协议是一份破坏《联合国宪章》的秘密协议。基里巴斯共和国总统汤安诺说:“我们是来自南太平洋的小岛国,代表了那些最脆弱的国家。我对这个无法得到统一意见的协议感到失望。”而一直奋战在第一线的多个环保组织和行业协会也在第一时间表达了失望之情。他们认为仅出台一个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远远不够,也不足以向全世界传递足够清晰的信号。
“没有公平,没有雄心勃勃,更没提法律约束力,各国领导人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是失职的。”绿色和平组织全球总干事库米·奈都表示,“今天,他们在避免灾难性的气候变化事实面前统统失败。”
中国立场碳减排不附加任何条件
气候变化谈判从里约热内卢到1997年的日本京都,又到2007年的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再到今天的丹麦哥本哈根,这其中,中国始终是积极的推动者和参与者。
在本次峰会上,中国代表团一如既往地扮演了这一角色。在会议陷入僵局的时候,温家宝总理来到会议现场,他在讲话中用一句话表明了中国政府对推动本次峰会进展的态度:目前谈判进展缓慢,但中国始终抱有期望。只要有1%的可能能使大会取得实质性成果,中方将会为此付出100%的努力。
尽管渴望本次峰会能达成共识,取得重要成果,但在峰会上,针对一些国家强加给中国的无理要求和不按程序出牌的行为,中国代表团进行了坚决的抵制,坚守了立场,维护了尊严。
那么中国的立场是什么呢?温家宝总理在12月18日的讲话中这样概括:中国政府确定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是中国根据国情采取的自主行动,是对中国人民和全人类负责的,不附加任何条件,不与任何国家的减排目标挂钩。
温总理的讲话,是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领导人,在深刻认识世界气候变化的严峻形势和切实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给本次峰会交上的一份颇有分量的答卷。
首先,温总理在讲话中明确表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GDP只有3000美元,提醒发达国家中国的发展水平还远远不够。因此中国此次提出的碳强度目标是及时的。
其次,温总理认为行动更重要,无论短期还是长期目标都要有具体计划。温总理在批评不少发达国家的排放不减反增的同时,支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帮助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国家、非洲国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这在指出发达国家严重问题的同时,也使发展中国家阵营更加团结。
第三,温总理在此次讲话中回应了西方国家提出的所谓“透明度”问题,指出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国内统计、检测、考核办法,改进减排信息的披露方式,增加透明度,这样就体现了对话的灵活性。
最后,温总理指出,中国减排目标不仅是独立自主的,而且中国要努力实现甚至超越这个目标,其中“超越目标”系首次提出,这就给世界作出了非常积极的姿态。
许多发展中国家称赞中国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树立了表率。一些发达国家也认为,中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令人印象深刻。有外国专家指出,无论以何种标准衡量,中国的减排目标都是强有力的、雄心勃勃的,对中国的指责是“不诚实的”。
深度观察碳关税遭坚决抵制
在本次气候峰会前,碳关税就是一个备受关注的争议话题。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变相实施贸易保护主义。而在峰会上,碳关税果然成为某些发达国家威胁发展中国家接受量化减排与减排核查的谈判武器。
对于发达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的行为,与会的中国代表进行了坚决抵制。
12月15日,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于庆泰大使在丹麦回应媒体提问时表示,中国反对任何国家以保护地球为借口,在国际贸易中设置壁垒。12月16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北京召开的记者会上表示,国际上一些组织和个人提出使用碳关税这种边境限制措施,忽视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在历史上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不一样的,中方坚决反对使用碳关税措施限制贸易发展。
在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坚决反对下,峰会最终通过的《哥本哈根协议》中并未出现任何关于征收碳关税的条款。
但我们也要看到,碳关税的到来已经不可避免。美国国会于今年6月通过《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授权美国政府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法国也已宣布,将从2010年开始对那些在环保立法方面不及欧盟严格的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
目前,世界上已有丹麦、芬兰、荷兰、挪威和瑞典5个北欧国家实施了碳关税或能源税政策。
而一旦欧、美等国家联合对中国征收碳关税,“中国制造”将会进一步丧失原有的低成本优势,出口额将会受到影响。
一个现成的、让人匪夷所思的例子是:今年的8月,欧盟公布了一份包含2000多家航空公司的名单,进入名单的航空公司,2012年起都将被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这也意味着,自2012年起,这些航空公司进出欧盟以及在欧盟内部航线的飞行,都将要为它们排放的温室气体付费。
在这份长长的名单中,33家中国的航空公司赫然在列,其中包括国航、东航、南航三大国有航空巨头,春秋、深航等民营航空,以及国泰等香港的航空公司和多家货运航空公司。据专家分析,一旦征收碳关税,将给国内航空公司增加数亿元的成本。
在本次峰会上,一些发达国家在航空业专题讨论会上重提关于征收航空业碳关税的议题,遭到了中国代表团的坚决抵制。中国民航局局长李家祥就“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首次进行了公开表态,称这一计划忽略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同的发展阶段,民航局已敦促欧盟重新考虑其计划。
尽管本次峰会并未通过任何与碳关税有关的协议,但相关专家还是认为,坚决抵制碳关税仍将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在国际会议和谈判中的主要任务,与此同时,我国还需积极研究对策,有效应对“后哥本哈根时代”的碳关税风险。
电力视角电力工业低碳发展不可逆转
透过《哥本哈根协议》的每一项条款,透过大会上各国代表就碳排放指标进行的激烈的唇枪舌战,各国都真切地感受到,低碳时代真的已经来临了。
尽管这是一项由发达国家首先倡导的新型发展模式,但在这些国家的大力推销下,低碳发展模式已经不可逆转。
有一点我们要清醒认识到,低碳发展不只是一句话,而是一条需要大量资金、高新技术为支撑的发展道路。通俗地说,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就是一件很烧钱的事情。而对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的发达国家而言,则是一种商机。比如欧盟和美国,就可以借机出售相关的高效能源技术。当前低碳经济正在成为新一轮世界经济的增长点和竞争焦点,发达国家在支持本国低碳经济发展的同时,通过设置技术、标准壁垒,通过主导国际节能环保标准的制定,迫使发展中国家以高昂代价进口其技术设备,用新一轮的国际规则,确保其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不管将面临何种困难和风险,但一个事实是:一个全球性的低碳发展游戏已经开始了。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必须也只能积极研究对策、全力参与到这一游戏中来,努力占领低碳发展的先机和制高点。
而随着中国政府11月26日推出的“到2020年在2005年水平上消减碳密度40%~45%”减排目标,正式标志着中国的低碳发展道路已经铺开。
低碳发展不是一句空话,要完成消减碳密度40%~45%的目标,中国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而作为碳排放大户,电力行业将面临巨大的冲击,包括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建设重点甚至都将被重构。具体分析,至少将在三个方面对电力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一是在宏观政策层面,以风电、太阳能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在今后几年得到大发展、大繁荣,以逐步减少、甚至部分替代化石能源发电,唯有如此,才能大幅度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这意味着煤炭发电项目将在今后被抑制、弱化,国家投资的方向、政策支持的力度将明显偏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同时,已经在这一领域耕耘多年、具有深厚基础的电力企业将具有后发优势,获益良多。
二是在电力减排上,未来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的战线将从“脱硫、脱硝”扩展到“减碳”,“减碳”有可能成为今后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的又一个重点。以英国电力企业为例,目前一个新投产的煤电企业25%的产能必须安装减碳设备,如果借鉴其经验,一方面则对已经饱受“脱硫、脱硝”带来大量成本增加之苦的中国电力企业而言,身上又将再添一道沉重的枷锁;另一方面,也必将催生一个以“减碳”为核心内容的庞大产业链,为新兴环保企业带来商机。
三是在技术层面,包括碳捕捉在内的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新技术将成为未来电力科技攻关的一大方向。当前,欧美国家在捕捉、储存二氧化碳技术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部分技术已经开始应用,中国电力企业一方面必须紧跟世界尖端技术发展形势,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同时还必须结合实际,积极研发清洁煤发电技术,推行“绿色煤电”计划,努力探索捕捉二氧化碳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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