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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优化转型升级 促进装备工业做强做大

2025China.cn   2009年12月23日
        2010年将着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今年以来,司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增长、调结构、促融合的总体要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着力推进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装备工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工业的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

        2009年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贯彻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贯彻实施《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协调落实各项政策实施细则。截至目前,三个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已经出台了18项实施细则,其中调整出口退税率、农机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促进汽车出口、增加船舶科技投入等政策已经落实。《鼓励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示范项目实施办法》等其他政策正在抓紧推进。

        (二)大力推进装备制造企业技术改造。

        会同发改委组织制定了机械、汽车、船舶三个产业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目录》。今年联合审核通过的装备制造类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286项,总投资1500多亿元。

        (三)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针对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成立了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总体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了专项专家库;制订了《数控机床专项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编写了《数控机床专项实施方案(公开版)》,分三批征集课题,经组织专家评审、咨询及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了2009年度课题,并下达了年度经费计划。

        积极推进大型飞机重大专项实施工作,编制下达了研制工作总体安排和2009年重点工作计划,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文件,研究提出了大型客机适航能力建设规划纲要,统筹规划了大型客机研制保障条件建设,下达了2009年研制经费计划。

        (四)加快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

        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提高出口退税率,鼓励和支持装备产品出口,联合财政部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等;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的方向和重点,与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的通知》,制定发布《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积极推进ARJ21新支线飞机、新舟60涡桨支线飞机、LNG船、船用中速柴油机等重点科技项目,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等。

        (五)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和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研究制定《促进汽车生产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控制风电装备产能盲目扩张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抑制产能盲目扩张,推进船舶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并争取尽快出台。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产业集聚发展,完成装备工业类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审查,第一批公示24个。

        (六)切实加强行业规划、政策、标准制定和管理体系建设。

        完成了汽车、船舶、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前期思路研究;完成《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开展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6]8号文)实施情况的调研,完成了《2006-2008年装备制造业发展报告》。建立和规范汽车投资项目备案制度,建立汽车油耗备案和标示制度,研究制定了《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条件》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生产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初稿)等。建立了装备工业机械、汽车、航空、船舶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体系;在对现有26659项装备工业标准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完成了标龄5年以上13648项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等。

        (七)积极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会同信息化推进司组织召开了全国装备工业两化融合典型经验座谈会。发掘装备工业企业“两化”融合实践典型经验,并交流推广,明确“两化”融合的实现途径,围绕产品研发设计、集成制造、流程控制、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开发等环节,加大信息技术的应用。

        (八)努力加强装备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加强了与有关行业协会的信息沟通,建立了定期或不定期行业运行情况交流机制;确定江苏、浙江等10个省市为装备工业经济运行重点监测地区,建立了统计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了汽车、船舶重点行业月度分析和发布经济运行报告的制度,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政策建议;加强对美、日、德等先进国家装备制造业发展情况的研究,定期编发了《装备工业经济参考》等相关资料和信息,指导行业健康发展。

        (九)重点加强下乡产品质量提升和服务工作。

        重点加强农机下乡、汽车下乡产品的质量提升和售后服务;开展了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质量调研,完成了《拖拉机行业产品质量专题调研报告》、《收获机械行业产品质量专题调研报告》、《汽车、摩托车行业产品质量调查报告》等;按照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对农机下乡产品质量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2010年初步工作思路

        2010年,装备工业司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总体要求,以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着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加强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装备制造业,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装备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进一步加快实施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落实政策措施。

        抓紧落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尚未出台的实施细则,按照进度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确保各项实施细则全部出台;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密切跟踪评估实施效果,特别是加强对到期政策延续性问题的研究,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行业发展需要,及时加强储备性政策的研究。

        (二)持之以恒地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建立长效机制。

        加快实施投资计划内装备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跟踪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确保项目取得投资效益;研究启动2010年技术改造计划安排,改进方法、突出重点,更加突出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好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的目标,做好项目储备;积极探索形成推动企业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

        (三)突出抓好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和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加快结构调整。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研究出台汽车、船舶、装备制造业相关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和严控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提高产业集中度,重点培育若干具有一定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切实加强科技创新,提升装备工业整体水平。

        一是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继续抓好大型飞机、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的实施工作,加快实施能够尽快形成产业化能力的重点项目,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加快推进新支线客机、先进中型多用途直升机、大型灭火/水上救援水陆两栖飞机的研制进度,积极推动通用飞机、高新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等重点科研项目的立项,形成产业化能力。三是强化标准、质量管理。继续开展机械、船舶、航空、汽车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围绕“创新品种、提高效益、创建品牌、改善服务”,抓好质量品牌建设。

        (五)加快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发展,提高装备自主化水平。

        制定发布《推进装备制造业做强做大行动纲要》。尽快出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示范项目实施办法》和《投资项目设备评估管理办法》。协调落实设立装备发展基金,加快推进大型铸锻件、基础零部件自主化专项工程的实施。加快推进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等自主化,结合重大专项实施加快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进度。加快信息技术在机械、汽车、航空、船舶、轨道交通装备等重大技术装备中的应用。

        (六)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和支撑条件,初步选择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通用飞机和支线飞机、高速轨道交通设备、高技术船舶、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设备等作为新兴支柱产业培育的重点领域。研究制订《新能源汽车科技和产业化行动计划》,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产业化示范工作,完善市场推进措施。统筹兼顾新能源汽车发展和传统能源汽车节能减排,力争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方面实现突破。通过制定发展政策,依靠技术进步,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

        (七)着力行业规划和政策制定,加强行业管理。

        一是组织编制汽车产业、船舶工业、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发布基础零部件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内燃机制造业、工程机械制造业、印刷机械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模具制造业、机械制造工艺等行业“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开展船舶工业发展条例、民用飞机发展条例、道路机动车辆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研究促进汽车节能环保产品和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使用的财税政策。加强汽车油耗备案和标示管理工作。三是开展汽车节能环保安全和新能源汽车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汽车回收利用体系。

        (八)推进两化融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提高装备智能化、数字化、柔性化、网络化水平和装备设计、生产、管理、销售、服务等全过程的信息化水平;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施供应链管理优化,推广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业务模式;推广节能减排,发展“绿色”装备产品和装备制造业“绿色”制造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司长 张相木)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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